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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穿衣为礼?

        第七章穿衣为识礼?

        墙上挂着一大团麻,云琅低低的呻吟一声,就从墙上扯下一股子粗麻,熟练地劈开粗麻,然后分成细细的十几股,把它们放在一块木板上,用木槌用力的捶打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麻线变得绵软,他才找来一根棍子,在棍子底部绑上一块石头,开始搓麻绳。

        仅仅是这个工作,就消耗了他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,握着缠绕在棍子上的一大团细麻线,感慨万千。

        太宰弄来的死人衣服也是麻衣,穿在身上跟锉刀似的,这让云琅娇嫩的皮肤吃了很大的苦头。

        即便是这样这件衣衫已经被那个死去的人穿了很久,早就磨损的千疮百孔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再加上云琅出于洁癖的关系,又把这件破衣衫在灰陶罐子里煮了足足三天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张熊皮倒是非常的漂亮,轻轻一吹,浓厚的皮毛层就会起漩涡,是最上等的皮子。

        云琅有一把小刀子,按照太宰的说法,只要是秦人,都应该有一把刀子,没事的时候用来吃肉,有事的时候用来杀人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句话将老秦人的进攻心态表露无疑,他们从来都没有过防御概念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刚刚结束的大秦帝国时期,他们总是处在进攻的一方。

        刀子就是用来开疆拓土的,否则开刃干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事实上云琅的小刀子一点都不锋利,青铜制造的刀子能锋利到哪里去?

        即便是再锋利,只要切割一会熊皮,刀子刃口部位就会变成钝圆,云琅不得不切割几下,然后再把刀子在石头上狠狠地摩擦几下,好让刀子一直保持在锋利状态。

        云琅从未想过缝制一件衣裳会是如此的艰难。

        在以前的时候,这种小手工活计,身为孤儿的他曾经干过好多,即便是最笨拙的时候,干活的效率也比现在高的太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在云琅奋力与兽皮衣裳作战的时候,老虎习惯性的带着一阵风从大石头后面窜了出来,蹲在高高的石头上,张大了嘴巴不断地喷着热气。

        没用的母鹿呦呦的叫唤一声就一头扎进了云琅的怀里,打搅的云琅没法子安心缝衣裳。

        衣服成了碎片,云琅全身上下光溜溜的,自然不愿意光着屁股爬石头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,等了好一阵子,那只傻老虎依旧蹲在石头上喘气,不见太宰从石头后面过来,这让他有些担心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了太宰,云琅不是很确定自己能在这片荒僻的地方独自活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要知道,他现在粉嫩粉嫩的,吃起来一定非常的可口,远不是刚来时那副焦炭模样。

        将半成品的熊皮裤子绑在腰间,云琅奋力爬上大石头,抱着老虎的脑袋向小路上看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小的山路上空荡荡的,老虎刚刚经过,连调皮的松鼠都没有一只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他不会有事吧?”云琅下意识的问老虎。

        老虎自然是充耳不闻,依旧把目光放在想要跳上石头找云琅庇护的母鹿身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大石头对云琅来说就是一道分界岭,大石头的外面是洪荒,大石头里面则是暂时安身的家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没有冲动到跑到大石头外面去,至少,在他没有确定外面确实安全之前他是不会去的,哪怕是为了太宰也不成,能把武艺高强的太宰弄死的存在,弄死云琅没难度。

        唯一能做的,就是跟老虎一起安全的蹲在石头上等太宰回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大石头上阳光充足,老虎摊开身子懒洋洋的躺在上面晒太阳,看到老虎都不紧张,云琅紧绷着的心也就慢慢放回肚子,这里好像更适合干活。

        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,云琅的一条裤子终于做好了,不是太宰穿的那种深衣,爬个破石头,黑黝黝的屁股就露在外面。

        穿上裤子的感觉很好,只是太宰依旧没有回来。

        黄米饭蒸熟了,老虎吃的腌肉也准备好了,野菜用野猪油泼过了,筷子也用开水煮过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太宰还是没有回来。

        等人的感觉非常讨厌,云琅以前就不喜欢等人,时间稍微一长,整个人都会变得烦躁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天擦黑的时候,外面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,云琅瞅着已经冰凉的饭菜,盘着腿坐在门前看雨。

        一阵凉风吹过,太宰终于回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模样很狼狈,破烂的深衣上满是泥水,精美的剑鞘上更是被泥巴糊的看不出本来面目。

        云琅上前要搀扶,太宰推开云琅,踉踉跄跄的倒在竹简上,呼吸粗重的如同风箱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脱力的症状。

        以前是太宰照顾他现在轮到他照顾太宰,事情就是这样轮流转的厉害。

        扒掉太宰湿漉漉的衣服,他的胸口就有好大一片乌青,看样子像是被人用拳头打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云琅没有问是谁打的,只知道太宰这条船似乎不是很安稳。

        缓过气来的太宰默默地接过云琅拿来的黄米饭,上面浇了一些肉汤,他也不吃菜,大口吃完黄米饭之后就倒头睡在竹简堆上,转瞬间就鼾声如雷。

        云琅吃过饭之后,清洗了碗筷,就重新坐在火塘边上,用那一根大针缝制上衣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做出来的衣裳自然不可能太好,其实就是熊皮里面缝制了一层麻布,然后再用麻绳挽几个中国结当扣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有丝绸或者彩缎,云琅能盘出更加漂亮的扣子,这一手可是跟云婆婆一起给人家制作旗袍的时候学来的本事。

        睡觉前,云琅不但把自己的上衣做好了,也把太宰撕破的衣衫缝补妥当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伸了一个懒腰,再一次扫视了一遍石头屋子,不由得叹口气。

        实际上,这间屋子里什么东西都不缺,只是被太宰弄得如同猪窝一般。

        生活的要义就在勤快两字,一个人的居住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表现一个人的精神风貌。

        云琅认为,太宰这个家伙可以邋遢,自己的新生活才刚刚开始,是万万不能养成邋遢的习惯的,时间久了,假邋遢就会变成真的懒惰。

        云琅因为工作的关系曾经见过几个非常厉害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从不在人前显摆。

        本事这东西就像是已经吃进肚子里的饭,自己知道有多饱就成,没必要吐出来弄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在陌生的环境里要小心,这句话永远都是对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云琅现在就是这么干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太宰认为他只认识名字,喜欢教他认字,他就仔细的跟着太宰认字,一板一眼的也不错,反正他对隶书的认知也仅仅是认识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 太宰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,穿着一身奇怪衣衫的云琅给他送来了饭,他一边吃一边看着云琅收拾这个散乱的石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为何不问我昨日因何迟迟归来?”太宰放下手里的饭碗,若有所思的道。

        云琅将沙盘端过来,当着他的面将始皇帝三个字分别用三种字体写了一遍。

        太宰很快就忘记了自己刚刚问的话,仔细的检查了云琅的作业,挑出来两处不合适的地方,然后就继续教他认字。

        惯例是一天两顿饭,到了天黑的时候,太宰才停止教学,咳嗽着站起来,来到石屋外面,瞅着天边残存的一片晚霞发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您在这里多久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太宰回过头看着云琅笑道:“一辈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您就不想出去看看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想,外面是汉国的天下,没有我这个秦人的立锥之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感到遗憾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秦人一诺千金,死不旋踵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云琅想了一下道:“留在这里其实也不错,只要快活,哪里都是乐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可通便,不择手段非好汉,不改初衷大丈夫!云琅你要记住,人一旦通权达变了,就没了坚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云琅点点头,他不想问太宰用一辈子为一个死人守墓到底值得不值得。

        即便他是始皇帝,也不没有资格在死掉之后,依旧牢牢地控制着一群人为他所用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这是他的想法,太宰却会把自己的坚持当成一种荣誉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非常的符合这个时代人们的价值观,就像不食周粟伯夷叔齐,就像是枯守孤岛,最后自戕而死的田横五百壮士,至于赵氏孤儿这种残忍的忠贞,正是太宰这样的人所向往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这些不能动弹的日子里,云琅想了很多,从太宰暴露出来的身份,以及石屋对面那座葱茏的高大土丘,他如果再猜不出对面就是秦始皇陵那就太愚蠢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毕竟,南面背山,东西两侧和北面形成三面环水之势。“依山环水”正是秦始皇陵最主要的地理特征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在测度太宰,相信太宰也在测度他,云琅不相信一个刚刚认识不久的人,想必太宰也不会过于相信他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现在,云琅都在怀疑,从自己出现在这个世界的第一天,太宰就应该发现了自己的存在。

        否则无法解释自己一个无法动弹的人如何能在荒原中独自存活三天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辈子,云琅从来就没有过什么好运气,因此,他从不相信什么巧合。